关于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检查的通知
各辖市、区工程造价管理处,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造价监管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通知》(常建规〔2016〕3号)、《关于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通知》(常工价〔2018〕14号)和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)的有关规定,按照市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开展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咨询报告书出具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我市市区范围内(除武进区、金坛区)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。
二、需提供的资料
1、常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;
2、2017年度、2018年度业务台账。
三、检查方式及时间
检查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,检查方式为抽查,检查前三天由我处通知到相关备查企业。
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
2018年11月19日